研究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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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土木工程一级学科 Civil Engineering (学科代码:081400)
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既指工程建设的对,即建造在地下、地上、水中等的各类工程设施;也指其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探、设计、施工、管理、保养、维修等专业技术。 北方工业大学土木工程教育始于 1984 年,2004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拥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土木水利专业硕士授权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与研究中心 2 个,国家与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 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北京市创新团队 2 个,国家级专家 3 人。近年来,获得国家科技奖 2 项,省部级科技奖36 项,是北方工业大学申博重点建设三个学科之一,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学科涵盖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和工程管理 6 个二级学科方向,强化学科交叉发展,形成了城市更新岩土工程、智能建造、防灾减灾工程与智慧应急三个特色学科方向。城市更新岩土工程主要开展城市更新中废弃工矿区开发利用诱发各种灾害的智能辨识、智慧监测预警及防控关键技术研究;智能建造主要开展自密实混凝土制备与应用、复合墙体一体化智能设计、工业化建筑评价监管平台研发等关键技术研发;防灾减灾工程与智慧应急开发以数据驱动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及地质灾害智慧辨识、监测预警与应急联动、灾害防控与应急救援、社会化物资储备与调拨智慧平台体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具有高尚的政治觉悟、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担当奉献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追求卓越的探索和创新精神及良好的科研道德风尚;了解本学科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具有熟练运用各种理论、数值和实验方法开展创新性研究和工程实践的能力;具有准确的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开阔的学术视野、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具备从事土木工程及相关领域的开发、设计、规划、施工、管理、教育及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向 1.岩土工程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岩土工程领域中工程设计、建造、运维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理论和相关环境安全评估方法。重点是深基坑工程、各类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评价理论及其控制技术;复杂地下工程及其相互穿越开挖诱发环境、建(构)筑物与市政工程的变形及其控制技术;基础设施与工矿区改造过程中的设计理论与安全风险评价方法及防控技术;各类灾害智能监测、大数据分析、智慧预警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内容。 2.结构工程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装配式建筑结构、预应力结构、高烈度区复杂场地高层结构、特种混凝土结构的抗震性能、构件力学性能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理论研究工作。重点是智能建造新技术及其应用、基于 BIM 平台的结构设计软件开发与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开发、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及其评估理论、复杂钢结构设计及其可靠性、复杂地下工程结构设计及其安全风险评估理论、建筑工程信息化的施工技术等领域的理论研究等内容。 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主要开展城市建(构)筑物、生命线工程基础设施的结构安全、加固防护及防灾、减灾的理论基础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及新产品、新装置的开发与应用。重点是研究城市重要建(构)筑物及能源电力、交通、隧道等生命线工程基础设施的抗震、抗爆、抗风、抗火等领域的技术理论与方法,基于信息技术、物联网等新兴学科与传统土木工程学科的交叉融合技术,开展地震工程、风工程、环境振动、安全风险智能监测、无损检测与振动控制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内容。 4.桥梁与隧道工程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隧道结构抗震理论及其防控技术,信息化施工新技术、复杂隧道孕灾机制及其防控技术,岩爆计算理论、智能监测预警及控制技术,大跨度桥梁设计与计算理论、冲击荷载作用下桥梁安全性评价及其加固技术、大型斜拉桥转体上跨铁路线施工技术与风险评估、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内容。 5.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研究暖通空调工程领域中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涉及的流动、传热、传质理论与相关风险防控问题。重点研究领域为地热能开发、建筑节能技术、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直埋供热管道非开挖检测技术等。具体研究内容包括碳排放和碳减排量化评价技术、采灌取能诱发承压含水层动/热/应力失稳理论、相变蓄能墙体传热及室内热环境理论、颗粒物扩散机理与控制方法、直埋供热管道非开挖检测理论与安全评估方法等。 6.工程管理 研究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策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维护过程中的智能化管理、风险评估、安全事故溯源、应急管理、管理创新决策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主要是数字化建模、数字化平台搭建和智能建造管理理论、方法与工程应用;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和现代应急管理等相关理论和技术;智能建造管理、房地产经济、项目投融资决策、工程造价与成本分析、安全应急管理等理论及方法方面的创新性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建造管理、工程安全与应急管理、可持续发展与管理创新决策等。 三、学习年限 土木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 5 年。 四、培养方式 1.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采取学分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方能毕业,成绩合格并通过答辩可申请硕士学位。 2.硕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或者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硕士生的学习重在独立钻研,自学为主,导师要准确把握研究方向,严格要求论文质量与进度,启发研究生深入思考与正确判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相应专业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教学实践以及科研实践活动,以丰富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和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硕士生完成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后,必须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报告或研究报告,以此作为该教学环节完成的考核依据。 4.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其它要求按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规定执行。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土木工程学科课程设置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编制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2020 年 9 月第 1 版),以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培养[2021]1 号)的具体要求,在对国内外同类院校课程体系进行系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对土木工程领域的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和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的研究生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为专业选修课,必修环节包括职业规划与创业教育和实践环节。其中,实践环节学分认定应满足《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2017 年 6 月)的相关要求。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31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少于 15 学分,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少于 8 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 8 学分。 课程设置如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土木工程
六、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可以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要跟踪本研究领域学术前沿,研究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要目标明确,工作量合理。研究课题要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运用技术工具进行综合实验的能力。 论文选题时间应不迟于第三学期第五教学周。 2.学位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包括完成一份文献综述报告,并撰写一份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报告要求学生应查阅有关本研究方向和领域发展状况的国内外学术论文和技术报告,阅读文献数量不少于 50 篇(国外文献至少20篇),字数一般为 0.5~1.0 万字。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当前的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内容和目标、研究方法、关键科学问题、技术路线、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以及预期成果等。 研究生开题要组织开题答辩,由一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责任教授组织。开题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补答一次;再次答辩未通过者延期半年。 开题答辩应于第三学期第十教学周前完成。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包括书面形式的论文进展报告、公开的论文中期答辩会。检查工作由一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责任教授组织开展。中期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重新答辩一次,再次答辩未通过者延期半年。 中期答辩要求在第五学期第五教学周前完成。 4.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学术上或工程建设中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应表明研究生了解所研究的课题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应反映研究生在学科方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创新应用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中提出的有关事项和格式撰写,字数一般不少于 20000 字,并附参考文献。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要通过论文的撰写,真实地反映出研究生本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论文要求概念清晰、立论正确、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数据真实可靠、论理透彻、文字简练通畅。 5.学术成果要求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校发[2021]10 号)要求,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代表成果要求第一单位为北方工业大学,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研究生方可申请学位: (1)论文。正式录用或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或国际/ 国内学术会议大会或分会场宣读的会议论文,且署名要求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2)专利。授权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要求研究生对本专利有明确贡献,且署名要求学生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 (3)竞赛获奖。国家级 A 类及省部级 A 类竞赛获奖,仅认定排名在前 3 位的研究生; (4)科研获奖。省部级 A 类及以上科研获奖,研究生排名在前 8 名,且仅认定所有参与学生中排名在第 1 位的研究生; (5)其他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和作品等其他成果需要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成果认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费用等需由研究生或导师自行承担。 6.学位论文预答辩规定 一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责任教授应在第六学期第八周前组织本学科和专业(领域)研究生进行预答辩,对论文质量进行预审。对学位论文中不合理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质量较差的学生提出警告,责令其在毕业答辩前认真修改;对论文研究内容存在严重错误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应延期答辩;延期答辩时间由预答辩专家小组决定,并出具延期答辩书面决议。 7.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6 年 8 月)与《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匿名评审办法》,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论文评阅的研究生,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应组织公开的论文答辩会。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责任教授提出的人选确定,人数为五位专家,其中至少有两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研究生导师应回避,不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会。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本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2)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至少在答辩二周前将硕士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并按答辩流程进行,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3)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硕士研究生可在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第二次答辩未通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七、学位授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北方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6 年 8 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通过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方可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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