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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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Hydraulic and Civil Engineering (专业学位代码:085900)
土木水利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统称,它既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建造在地下、地上或水中的各种工程设施,也指其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技术活动。土木水利的根本任务是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以人为本,为人们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环保、节能、经济、美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的需求,对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土木水利专业型硕士培养依托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学科涵盖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和工程管理 6 个二级学科方向,强化学科交叉发展,形成城市更新岩土工程、智能建造、防灾减灾工程与智慧应急三个特色学科方向。城市更新岩土工程主要开展城市更新中废弃工矿区开发利用诱发各种灾害的智能辨识、智慧监测预警及防控关键技术研究;智能建造主要开展自密实混凝土制备与应用、复合墙体一体化智能设计、工业化建筑评价监管平台研发等关键技术研发;防灾减灾工程与智慧应急开发以数据驱动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及地质灾害智慧辨识、监测预警与应急联动、灾害防控与应急救援、社会化物资储备与调拨智慧平台体系。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的研究生应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具有高尚的政治觉悟、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担当奉献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追求卓越的探索和创新精神及良好的科研道德风尚;了解本学科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具有准确的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运用各种理论、数值和实验方法开展独立研究;能够运用先进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 在土木水利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从事开发、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和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向 1.岩土工程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岩土工程领域中工程设计、建造、运维中的安全风险评估计算方法和相关环境安全风险辨识技术。重点研究深基坑工程、各类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评价及其控制技术;复杂地下工程及其相互穿越开挖诱发环境、建(构)筑物与市政工程的变形及其控制技术;工矿区改造诱发环境破坏评价方法及其控制技术、各类灾害智慧监测、大数据分析、智慧预警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设计等内容。 2.结构工程 主要研究装配式建筑结构、预应力结构、高烈度区复杂场地高层结构、特种混凝土结构的抗震性能、构件力学性能。重点针对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需求,研究智能建造领域数化建模技术、基于自主知识产权 BIM 平台的结构设计软件开发技术等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及评估、钢结构稳定与疲劳、地下结构风险评估和基于计算机视觉的施工工法技术研究等。 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主要开展城市建(构)筑物、生命线工程基础设施的结构安全、加固防护及防灾、减灾的理论基础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及新产品、新装置的研究与应用。重点研究城市重要建(构)筑物及能源电力、交通、隧道等生命线工程基础设施的抗震、抗爆、抗风、抗火等领域的技术理论与方法,开展融合信息技术的地震工程、风工程、环境振动、智能健康监测、无损检测与振动控制等方向的创新技术研究,培养建筑工程及生命线工程防灾减灾领域的创新人才。 4.桥梁与隧道工程 基于智能化、信息化交叉融合的育人理念,培养能运用桥梁与隧道工程现代设计方法、科学理论、工程施工技术、实验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等手段,并适应桥梁与隧道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研究领域有隧道施工新技术及智慧化;基于大数据的复杂高风险隧道灾害监测、智能预警与施工技术;岩爆智能监测与控制技术;极端条件下隧道结构抗震技术研究;寒区隧道防冻胀技术;冲击荷载作用下装配式桥梁力学特性;装配式桥隧抗震技术与施工技术;地道桥下穿既有铁路施工技术; 大型斜拉桥转体施工技术与风险管理;桥梁与隧道工程智能防灾减灾;桥隧工程全过程管理等。 5.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主要研究包括暖通空调工程领域中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涉及的流动、传热、传质理论与相关风险防控问题。重点研究领域为地热能开发、建筑节能技术、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直埋供热管道非开挖检测技术等。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地源热泵系统施工与管理、建筑能耗监测与运维、室内热环境控制、直埋供热管道非开挖检测技术等。 6.工程管理 主要研究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策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维护过程中的数字建造管理及应用、安全与防灾减灾、可持续发展与管理创新应用等问题。重点研究数字化建模、数字化平台搭建和智能建造管理方法、技术与工程应用;复杂环境下的风险分析与评估、工程安全事故溯源及应急管理等相关理论方法应用;工程经济系统分析与设计、工程投融资决策与管理、工程项目策划与应用、区域创新与产业集聚等复杂问题解决方案及工程应用。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建造管理及应用、安全与防灾减灾、可持续发展与管理创新应用等。 三、学习年限 本研究领域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 5 年。 四、培养方式 1.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 术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2.培养过程中注重培养研究生熟练掌握基本理论方法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与创新能力。 3.导师或指导小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确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4.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由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协商决定,包括课题实验、课题研究等形式,可以在学校相关实验室、校外实习单位完成。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土木工程学科课程设置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 号)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2020 年 9 月第 1 版)为依据,在对国内外同类院校课程体系进行系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对土木水利领域的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和土木水利领域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为专业选修课,必修环节包括职业规划与创业教育和实践环节。其中,实践环节学分认定应满足《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2017 年 6 月)的相关要求。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33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少于 16 学分,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少于 8 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 9 学分。 课程设置如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土木水利
学位论文工作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可以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跟踪本研究领域学术前沿,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目标明确,工作量合理。研究课题要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运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综合实验或实践的能力。 论文选题时间应不迟于第三学期第五教学周。 2.学位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包括完成一份文献综述报告,并撰写一份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报告要求学生应查阅有关本研究方向和领域发展状况的国内外学术论文和技术报告,阅读文献数量不少于 50 篇(国外文献至少 20 篇),字数一般为 0.5~1.0 万字。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当前的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内容和目标、研究方法、关键问题、技术路线、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以及预期成果等。 研究生开题要组织开题答辩,由一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责任教授组织。开题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补答一次;再次答辩未通过者延期半年。 开题答辩应于第三学期第十教学周前完成。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包括书面形式的论文进展报告、公开的论文中期答辩会。检查工作由一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责任教授组织开展。中期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重新答辩一次,再次答辩未通过者延期半年。 中期答辩要求在第五学期第五教学周前完成。 4.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理论上或工程建设中,有一定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应表明研究生了解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通过论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结论应反映研究生在学科方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中提出的有关事项和格式撰写,字数一般不少于 20000 字,并附参考文献。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要通过论文的撰写,真实地反映出研究生本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论文要求概念清晰、立论正确、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数据真实可靠、论理透彻、文字简练通畅。 5.学术成果要求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校发[2021]10 号)要求,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代表成果要求第一单位为北方工业大学,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研究生方可申请学位: (1)论文。正式录用或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或国际/ 国内学术会议大会或分会场宣读的会议论文,且署名要求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2)专利。授权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要求研究生对本专利有明确贡献,且署名要求学生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 (3)竞赛获奖。国家级 A 类及省部级 A 类竞赛获奖,仅认定排名在前 3 位的研究生; (4)科研获奖。省部级 A 类及以上科研获奖,研究生排名在前 8 名, 且仅认定所有参与学生中排名在第 1 位的研究生; (5)其他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和作品等其他成果需要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成果认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费用等需由研究生或导师自行承担。 6.学位论文预答辩规定 一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责任教授应在第六学期第八周前组织本学科和专业(领域)研究生进行预答辩,对论文质量进行预审。对学位论文中不合理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质量较差的学生提出警告,责令其在毕业答辩前认真修改;对论文研究内容存在严重错误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应延期答辩;延期答辩时间由预答辩专家小组决定,并出具延期答辩书面决议。 7.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6 年 8 月)与《北方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匿名评审办法》,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论文评阅的研究生,可申请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责任教授提出的人选确定,人数为五位专家,其中至少有两位来自政府机构、科研院所、企(行)业的专家。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回避,不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会。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本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2)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至少在答辩二周前将硕士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并按答辩流程进行,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3)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硕士研究生可在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第二次答辩未通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七、学位授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北方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6 年 8 月)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通过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方可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