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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建工实验中心实验室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6-11-04

为保证建工实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实验室安全有序地运行、保障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如下规定:

1.项目负责人或导师必须与中心签订《建工实验中心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方可进入中心实验室工作;

2.自进入实验室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实验结束期间,如果研究生进行实验,项目负责人或导师应全程参与试验过程,并应对试验的学生、工人、试验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的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方面负全责,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室内任何仪器设备、配件等。如项目负责人或导师不能全程参与项目的实施而委托项目组其它成员(不包括学生),须在被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委托协议,并报请中心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否则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将由项目负责人或导师负全责;

3.学生进实验室前需接受中心的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否则禁止进入实验室参加试验。

4.项目负责人或导师在试验项目进行过程中必须保证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对象周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安全通道,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或导师负全责;

5.实验室的特殊作业(电工、电焊、天车操作等)须持证上岗,大型设备须由专职人员操作,非实验室教师或专职人员,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操作实验室仪器设备,否则出现问题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6.与项目负责人或导师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须出示其相关合作协议,同时必须与实验室签署相关安全责任协议,并报请中心与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否则不得入内。

7.进驻各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和研究生培养活动的教师及相关人员,应保证在试验过程中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实验结束当日要全面清理实验室卫生、实验完毕后5日内将所有构件、连接件等自行带入的物品清出现场、设备还原归位、实验室恢复原貌,由实验室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验收、并填写清场记录后方可离开,如不按期清场,将由实验室代为清理,但将失去之后进实验室工作的资格;

8.在各实验室工作不得占用安全通道,如若违规占用安全通道作业,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安全责任;

9.实验室内严禁进行危及实验室及师生安全的大型施工操作,禁止长期堆放各种构件;

10.项目负责人或导师应保证学生或工作人员每天在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检查所有电路、水管、门窗等,保证断电、断水、门窗关好,否则引起事故,由项目负责人或导师负全责;

11.项目负责人或导师有责任督促学生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时必须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裙子,不得披散长发等,如不遵守以上规定而造成损失和伤害,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或导师负全责;

12.项目负责人或导师有责任提醒和约束学生或工作人员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和其它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品进入实验室,有明显火灾危害的实验应事先做好火灾处置预案并准备好灭火器材。严禁在实验室内私自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物品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存放,并由专人保管;

13.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危险物品;

14.严禁在实验室内居住、抽烟、喝酒﹑打牌、嬉闹﹑大声喧哗等;

15.严禁在实验室内从事违反中心、学院、学校规定及其它违法乱纪的活动;

16.项目负责人或导师有责任提醒和约束学生或工作人员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17.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土木工程学院

201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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