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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11-06

1、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实验室负责人是所负责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及其它人员都应听从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

2、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3、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首先熟悉实验室水、电等总开关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险情,要沉着果断,及时报警,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4、实验室的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并注意经常检查,及时更换。严禁将消防器材用作它用。自觉爱护和管理好各种防火器材。

5、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6、实验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各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及供电线路的运行状况,确保线路绝缘良好。(电源插头、插座安全、完好,接地可靠)。

7、中心所辖各实验室及办公室均为工作场所,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场所内留宿。

8、各实验室下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关闭门窗,水、电、气等开关。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安全意识,随手关门,以防失窃。

9、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危险物品;

10、严禁在实验室内居住、抽烟、喝酒﹑打牌、嬉闹﹑大声喧哗等;

11、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和其它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品进入实验室,有明显火灾危害的实验应事先做好火灾处置预案并准备好灭火器材;

12、严禁在实验室内私自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物品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存放,并由专人保管;

13、严禁在实验室内从事违反中心、学院、学校规定及其它违法乱纪的活动;

14、学院安全管理小组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抽查,定期安全大检查是对实验室所有区域进行检查,安全抽查是对事故易发区域进行不定期检查,是对安全大检查的补充和强化,检查结束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检查结果,检查发现问题的实验室必须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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