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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动态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市教委决定在北京高校集中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立即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各市属高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各高校要开展风险辨识,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要建立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尽快将高校积压的危废品予以分批处理,并逐步建立高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对照表(2016)》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风险等级,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请各市属高校于11月25日前将《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络表》(附件1)和《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台账》报送至市教委科研处,市教委将适时开展抽查工作(本文相关表格可在首都高校科研网http://www.usrn.edu.cn下载)。

  联系人:高 飞 刘安邦

  联系电话:51994792 51994955

  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620室

  附件:1.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络表

       2.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台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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